规范生猪生产活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出“十要”倡议
日期:2020-03-26 11:24
地畜牧兽医部门,自觉采取隔离措施。
  十、发现违法行为要主动举报。在养殖、调运、屠宰等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违法违规的网络销售,要主动举报,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核查处置工作。
  希望全省生猪养殖、调运、屠宰等环节从业者真正负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共同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为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作出更大贡献。

4/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2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