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2 16:40
(四)种畜禽来源证明;
(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六)环评备案或报告、批复
(七)养殖备案登记
申请领取经营畜禽原种场、祖代以上(含祖代)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提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种畜禽性能测定报告。
第九条 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