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发布畜禽肉及其脏器产品部分最新准入条件
日期:2020-06-01 16:38
  2020年5月2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生食发0529第2号通知,对《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为了防止发生食品卫生上的危害,当厚生劳动省令对规定的食品或添加剂的重要工序实施管理措施时,只有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国家、地区或设施制造或加工的产品才可以进口供销售。)规定的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国家、地区或设施等进行了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随着《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法律》的实施,基于codex委员会的标准,将HACCP的7原则作为日本国内畜禽肉及脏器卫生管理的必要措施。出口国家也必须对该国的畜禽肉及内脏施行与日本同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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