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0-06-05 09:38
各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5月6日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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