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08 15:21
7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28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畜产品申报及检查要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除《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附表15的豁免检查手续费的进口食品等之外的进口畜产品需要收取检查手续费。
2. 将进口申报及检查对象标准统一为同日期B/L的同公司同日期进口的畜产品;新设定产品名称的定义,对于肉类,如果在《食品法典》中单独规定了兽药,农药或污染物等残留限量标准(肝、肾脏等),则应根据《食品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采样及检查。
3. 明确规定精密检查及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