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20〕10号)
日期:2020-07-16 16:08
实粤府办〔2019〕25号文件的规定,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备案工作,建立健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落实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林地使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引,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指导服务,帮助养殖场完善法定手续,规范生产经营。对无故拖延办理养殖场有关手续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现有畜禽养殖场尚未办理上述法定手续的,要及时整改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善审批备案手续,逾
15/3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12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