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1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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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禁养区管理。落实粤府办〔2019〕25号文件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划定后5年内不得随意调整。各地要制定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形成禁养区范围一张图。禁养区内省级以上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需关闭和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评管理服务。落实《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