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16 16:08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制定畜禽养殖环评管理服务指引,为生猪、家禽养殖建设项目提供明确、便捷环评管理服务,促进生猪、家禽生产。鼓励畜禽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作肥料还田。(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业综合素质,促进绿色发展
(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引进大型企业建设现代化畜禽养殖场,积极协调解决用地、环保、防疫等手续问题,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落地投产,形成高质量产能。鼓励龙头企业以入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