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防控网络 保障生猪生产
日期:2020-08-03 11:10
办法》规定做好落地报告,由负责该区域的执法人员到场实施检查;对进入屠宰厂的动物和产品,由驻厂官方兽医进行现场核查;对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的动物产品,由驻市场官方兽医进行检查;各环节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检查合格的,在系统中填报检查结果、检查人和检查日期等信息,确认该批产品已经到场(厂)并正常接收。
  督查督办常态机制。一是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职能科室不定期对首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网络指挥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发现有未经指定道口、落地未接收等情况的,下发督办单,要求相关区根据信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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