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51条2020年强农惠农政策
日期:2020-08-13 17:16
合作组织等。为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重点在一环两带(环京津、铁路、高速公路两带)区域、环京津贫困县,并具备一定秸秆综合利用基础的种植、养殖大县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每个项目县补助资金600-12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资金补助额度的50%。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相关设备购置补贴,以及秸秆腐熟剂抛洒作业、秸秆收储运作业补贴等方面。购买设备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购买腐熟剂进行不高于10元/公斤的补贴,对腐熟剂抛撒作业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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