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外省进入黑龙江省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的通告
日期:2020-10-09 15:45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畜禽调运监管,严防重大动物疫情经运输环节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外省进入我省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指定通道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省共设置13条外省进入我省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附后)。外省经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必须经指定通道进入我省,并随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通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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