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等建议的回复
日期:2020-10-21 16:39
  董明珠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等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农业农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立法和检疫监管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职责范围内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及时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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