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后监管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0-12-09 17:12
驻场官方兽医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疫规程,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有效保障出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全面落实屠宰检疫制度,严格查验入场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严格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检疫印章,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监督屠宰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要做好产地检疫证明查验、屠宰检疫等环节记录,并监督畜禽屠宰企业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
9/2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9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