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和生猪产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通告
日期:2020-12-11 15:05
工作,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自宰自食的除外)。
  二、为确保配送工作顺利推进,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依法依规选定具备资质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以下简称屠宰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和生猪产品统一冷链配送。各试点乡镇设置1~3个便民批发服务点,生猪产品经营者每天所需生猪产品数量、规格需提前一天向本乡镇冷链配送便民服务点预约登记,服务点每天进行汇总后于当天上午11:00前,报至屠宰场统一安排。
  三、规范生猪产品流通、加工行为。凡在上述七个乡镇辖区范围内从事生猪产品销售、加工、贩运或在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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