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2-18 14:18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法制宣传。为了更好地监督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屠宰企业负责人就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高了屠宰企业履职尽责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生猪肉品质量,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肉安全,全市76家生猪屠宰企业都作出了质量安全承诺。
二是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市76家屠宰企业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等于进行了非洲猪瘟拭子采样,共检测非洲猪瘟50次,全部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