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20 10:33
身为商务局工作人员,负有监管病害猪(即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职责,却让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人虚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滥用职权予以审批,致使两家屠宰厂非法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款48万余元,同时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7万元。经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11月9日,该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韩峰有期徒刑四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生猪屠宰厂负责人胡某、王某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内外勾结,非法套取国家专项补贴款
现年49岁的韩峰在徐州市商务局工作多年,2005年6月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