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修订动物源性食品标签法规
日期:2021-01-05 17:05
况除外:生产过程中已经挥发的水,以盐水、糖浆等形式加入的水;
  3. 修订第9条(特殊产品或情形),规定了标签主展示版面面积小于10cm2、含有植物油脂、转基因成分或有机生产的动物源性食品的特殊标示要求。
  该指令于2021年1月4日起生效,过渡期180天。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0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