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2-23 16:38
3、输华可食用牛副产品应来自已建立追溯系统的农场、屠宰场和加工厂,保证输华可食用牛副产品可以追溯到来源地。
4、只有取得注册的牛肉生产企业方可向中国出口可食用牛副产品,其牛副产品专用加工车间也须获得中方认可。
5、输华可食用牛副产品已经纳入智利国家残留物质、污染物质和微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并定期向中方提供其年度监控计划和监控结果报告。
6、所有输华可食用牛副产品均应按照供人类食用肉类产品的方式和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加工、处理,建立相关可食用牛副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如HACCP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