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日期:2012-12-05 10:17
批准。
  第三十七条 食品召回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校外托餐机构应当取得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校外托餐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外托餐机构餐饮服务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校外托餐机构餐饮服务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区)、用餐间(区)、卫生间等固定场所;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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