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10 10:02
强调,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其实是经营形式的创新,包括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等。但不论是合作社形式还是公司+农户形式,农户始终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家庭经营不仅适合分散经营,也同样适合规模经营。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要因地制宜,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保护农民利益、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放在第一位。
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来资本下乡并且大规模租种农民土地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