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储备肉价差补贴的公告
日期:2012-12-11 09:32
部确定的中央储备肉收储单位之一,自2009年6月以来,逐年与代表政府作为储备管理单位的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签订了《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本公司作为收储企业具体执行储备冻肉的收储、保管,并按指令进行销售。在此期间,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根据合同支付本公司在储备冻肉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冷藏费、管理费以及按收储成本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同时根据政府核定的出库价格与收储价格的差额对收储单位进行补贴。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已收到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转拨的中央储备冻肉价差补贴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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