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储备肉价差补贴的公告
日期:2012-12-11 09:32
316,809.00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补贴在收到时记入当期损益。该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公司在2012年三季度报告对2012年全年的业绩预告中,已预计该款项的收到带来的收益。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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