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度“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食品安全专题
日期:2024-10-15 10:08
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龙口市新嘉龙福油坊内现场有若干花生油加工设备、桶装花生油成品及1个装有少量散装香油的不锈钢桶,当事人称花生油产品系自行压榨灌装生产,香油产品系外购散装香油回厂后加入适量香油香精再分装出售。当事人现场出示了香油香精、散装香油的购买凭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曾取得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已过期),无法提供现行有效的食用油生产资质。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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