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15 10:08
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5月20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多个网络购物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许可证编号经查实为未注册,许可证所盖印章非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许可证签发人非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相关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伪造、变造国家证件及印章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