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度“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食品安全专题
日期:2024-10-15 10:08
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21要求。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食品违法添加,特别是肉及肉制品掺杂掺假严重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严厉打击食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违法行为,守护食品安全底线,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重中之重。在下一步工作中,烟台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重拳整治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违法行为。
  5.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牟平区津华大
9/3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6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