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17 09:39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7、北京贰柒阳坊涮肉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阳坊涮肉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4层5(1)07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8、北京同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翠微路分公司
招牌名称: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