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17 09:39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2、北京海中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郭郭的小院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1号-3
存在后厨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库房均未设置挡鼠板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3、北京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