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17 09:39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5、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第一百四十一分公司
招牌名称:南城香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广源闸5号一层8108号
存在未按规定贮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6、北京好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竹韵餐厅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北京市紫竹院公园内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