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4〕10号)
日期:2024-11-01 13:43
以新鲜海藻、水母、鲜(冻)鱼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需加热或熟制)制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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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糜及鱼糜制品


冷冻鱼糜、冷冻鱼糜制品


鱼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以鲜(冻)鱼、虾、贝类、甲壳类、头足类等动物性水产品肉糜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需加热或熟制)加工制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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