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4〕10号)
日期:2024-11-01 13:43

除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及鱼糜制品、冷冻水产制品、熟制水产制品以外的所有以水生动植物为主要原料,经加工(需加热或熟制)而成的产品。




豆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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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


2.非发酵豆制品: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干、腐竹、豆腐皮、其他
3.其他豆制品:素肉、大豆组织蛋白、膨化豆制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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