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1期)
日期:2024-11-05 14:14
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惠州市乐万佳优鲜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竹丝鸡和三黄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新汇家超市销售的青豆角(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河源市源城区站前路客家汇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姗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半边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山市共和镇乐泰洲购物广场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市亦翠莱食品配送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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