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1期)
日期:2024-11-06 15:42
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二)海林市长汀镇美福来食品厂生产的美福来超软麻花,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庆市林甸县世纪华联尚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肇东市馨元食品厂生产的馨品味香酥饼(豆油白糖),其中柠檬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魏家老山货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漠河县黄花岭山产品加工部生产的野生蓝莓果干,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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