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8期)
日期:2024-11-08 15:34
饮品有限公司委托虞城县恒益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茶中花包装饮用水,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新密市新万润发购物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河南惠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芝麻香油,其中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漯河佳客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旺德夫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斯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橡木桶窖藏葡萄露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微生物污染问题和其他指标问题
  (一)延津县小李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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