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打肉类产品违法行为
日期:2024-11-11 10:00
有已分装的精选羊肉卷、塑封包装的牛肉无标签。经查,当事人将预包装羊肉卷分装后对外销售,生产经营无标签牛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十一)项规定。
  2024年6月18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食品及标签,并处罚款。
  案例四
  涟水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牛肉店经营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案
  2024年5月13日,涟水县市场监
4/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9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