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11-11 14:05
阅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记录、报告、实施方案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疑点以及模糊点、不规范点,有针对性地与有关人员交谈、质询等,查证落实。
  五、检查程序
  (一)在到达承检机构实验室前2个小时内通知承检机构。
  (二)根据承检机构承担任务情况,由专家从已出具的检验报告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0份(覆盖肉、蛋、奶、尿液、饲料等)。对方案制定与执行、人员考核与上岗、样品抽取与流转全过程、仪器与标准品使用、检测方法与时效、检测环境与监控、检测记录与图谱、报告编制与发送、异议受理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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