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2 15:53
营不符合法规的鲜三黄鸡案
2024年7月16日,嘉鱼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嘉鱼县新蛋活禽店经营不符合法规的鲜三黄鸡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2日,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当事人门店进行食品抽检。报告编号No:2024308122的《检验报告》显示嘉鱼县新蛋活禽店抽检的鲜三黄鸡经抽验检测,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该《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