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2 15:54
物源性产品适用于其1953年制定的动物法案(2006年修订)框架下的进口协定,该协定规定进口的条件包括对出口工厂的注册和检查,以确认出口工厂是否遵守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兽医和清真(HALAL)的要求。
进口许可证:每批要对马来西亚出口的家禽或鸟类胴体、产品或其分割体必须事先得到马来西亚兽医局签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
卫生证书:每批要对马来西亚出口的家禽或鸟类胴体、产品或其分割体必须在进口时随 附30日内签发的以下证书。
生产企业注册:马来西亚对出口肉类和动物源性产品至马来西亚的国外屠宰厂和加工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