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9期)
日期:2024-11-14 08:42
七)孟州市食字路口风味小吃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经营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航空港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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