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供人类食用腌制肉产品、燕窝等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
日期:2024-11-15 08:43
  据海关总署消息,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有关要求,优化进境食品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经风险评估,决定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现公告如下:一、对供人类食用的腌制肉产品、肠衣、乳品、水产品、燕窝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二、上述类别的进口食品必须来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地区)和已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须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三、需办理特许审批入境的食品仍须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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