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公布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日期:2024-11-15 08:48
件线索,辖区某公司销售肉制品产品未标注营养成分表及生产许可证编号。2024年8月5日,栖霞区局对当事人给予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委托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肉制品产品,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未进行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经备案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行为。2024年8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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