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环署与香港海关继续打击非法销售大闸蟹及销售来历不明大闸蟹
日期:2024-11-15 09:18
,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本地生产或进口,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而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备存食物进出纪录的规定,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海关提醒商户不能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任何货品或服务;或供应或要约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服务。如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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