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5 09:18
,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本地生产或进口,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而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备存食物进出纪录的规定,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海关提醒商户不能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任何货品或服务;或供应或要约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服务。如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