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预制菜的消费提示
日期:2024-11-15 10:55
菜范围。
  四看储存条件。消费者购买预制菜时,应检查商家是否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收到预制菜后,应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冷冻、冷藏或常温保存,避免因储存不规范导致微生物大量繁殖,影响食品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预制菜产品时,应选择正规大型商超或知名度高、实力强、信誉好的购物平台,同时索要购物发票或销售凭证等有效证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应与商家积极协商。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拨打山东预制菜产业联合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电话0531-81956980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当地12345热线电话反映,或登录全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7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