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日期:2024-11-15 10:56
包装袋上未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且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过期食品及锁鲜鸭肠的购进票据、销售记录、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佐证资料。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标签不合符规定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
6/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8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