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2期)
日期:2024-11-19 17:02
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佳木斯市桦南县新华家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海伦市沃尔今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初榨一级大豆油,其中酸价(KOH)检测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海伦市沃尔今工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鑫利矿泉水经销处销售的、标称鹤岗市萝北县鑫利矿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中界限指标-锶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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