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1期(总第485期)
日期:2024-11-22 11:56
上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青岛市市北区乐之华生活超市鞍山路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莒南县刘奇食品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邹城市家家汇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泰安市岱岳区佳佳乐鲜肉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齐河益佳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宁津县星河食品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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