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0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4〕29号)
日期:2024-11-22 14:10
销售的、标称重庆和尔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充盛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调味面制品),酸价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十六)江津区朗苑人家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福客来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开州区盛合隆购物中心销售的螺丝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开州区中渝永惠百货超市销售的小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两江新区凡天食品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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