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2期)
日期:2024-11-22 14:19
美人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南兰美人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长豆角),其中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汝州市百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圆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辉县市一头猪大肉行销售的、来自辉县市鑫兴肉品有限公司的猪肉,其中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周口市淮阳区方布本地牛羊肉食品店销售的牛肉,其中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郑州航空港区渝禾蛙餐饮店销
5/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2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