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生鸡让食品企业年关难过
日期:2012-12-27 09:38
可乘之机。因此,在食品企业加强自身质量控制的同时,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应注重落实,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完善。
  早在2010年颁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授权,不得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当立即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持有异议的,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的部门应当对异议信息予以核实处理。经核实确属不当的,应当在原公布范围内予以更正,并告知持有异议者。
  上海市政协委员沈建华建议,如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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