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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进入征求阶段
日期:
2012-12-31 11:07
名单,记录进入名单的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处罚情况等信息。各监管部门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将提前告知,并听取申辩意见。每月1日,监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上月审定的黑名单,并报市食安委备案。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当黑名单期限届满时,违法企业未再发生11种有关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酌情从黑名单中删除,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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