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的通知
日期:2025-09-19 16:30
查监测力度;要密切关注当地天气变化和疫病流行情况,结合年度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加强疫病监测及数据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疫情形势会商,预警疫情风险,研判区域内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等重要畜产品供给形势;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第821公告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做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监督指导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检测,鼓励生猪饲养场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加强非洲猪瘟第三方实验室管理。
二、做好生猪跨区域调运监管
各市要按照《生猪跨大区点对点调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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